王澜小说网 > 其他小说 > 黑森林冷远山 > 第10章 牛皮卷和《拿金术》(4)
那人摇摇头,然后吃力地抬起右手,往自己的胸口衣服里摸去,似乎想要掏什么东西出来。爹明白他的意思,连忙伸手去帮他掏,结果手一伸进去,里面粘糊糊的,鲜血早已浸透衣服,正慢慢往外渗。怪不得这人知道自己快要死了,看样子伤得很重。

爹的手在里面小心地掏摸着,突然摸到一个方方正正,有点柔软的同时,这人点点头,表示这就是他想要的东西。爹拿出来,是一个兽皮缝制成的方形口袋,巴掌大小,镶金嵌银,看样子里面包裹的是什么重要物件。

在这人的示意下,爹打开这个兽皮口袋,拿出的里面的东西。想必很多人都想到了,拿出来的正是现在我手里的这张牛皮卷和《拿金术》。尤其是对于这本在黑森林传说了几百年的《拿金术》,爹当时见到实物的时候,也是目瞪口呆,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坐在那里半天都没有动一下。然而他当时绝对想不到,和这本能够带来无尽黄金与财富的《拿金术》相比,那张不起眼的牛皮卷,才是真正的宝贝,并且在几年之后,在黑森林掀起一场腥风血雨的争夺。他更加想不到的是,参与争夺的一方,会是自己的儿子冷远山,也就是我。这是后话,暂且不提。

这人看了看爹,继续吃力地说道:“这就是我对你的报答,希望你能完全按照我刚才去说的做。”

爹虽然震惊于这本旷世奇书《拿金术》,但却绝对不是贪财之人。他把书放在这人的的手里,说道:“这么宝贵的东西,我绝对不会要的,你放心吧。我一定救你出去,我们现在就走。”

爹刚想去扶他起来,却见他把爹放在他手里的书扔到一边,像扔一块毫无价值的石头、破布那样,眼睛却紧紧盯着爹手里的那张牛皮卷,眼神瞬间变得生动无比,和之前的黯淡无光判若两人。爹心里一惊,不好,这就是人将死之前的回光返照,他恐怕真的坚持不下去了。

爹紧紧抓着他的手,急切地说:“你坚持住,坚持住啊。”

爹话音未落,只见这人拼尽最后一丝力气,用手直直地指着爹手里的牛皮卷,嘴唇动了几动,却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,就咽下了最后一口气。他的眼睛仍旧睁得大大的,爹帮他合了几次,都合不上。他心里肯定有什么未了的心愿,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死不瞑目啊。爹心里感叹着。

不过有一点爹没有想明白,为什么这人临死之前眼睛只盯着这块不起眼的牛皮卷,却对价值连城,无数人梦寐以求的《拿金术》不屑一顾呢?难道这张牛皮卷的背后有什么更大的秘密?

爹翻来覆去看了几遍这张牛皮卷,上面除了一些奇怪的符号和图案,也看不出啥究竟来,于是只好作罢。眼看着太阳慢慢西沉,爹把牛皮卷和《拿金术》揣到怀里,然后按照这个怪人生前的嘱托,准备把他埋葬了。

毕竟拿了别人这么大一个宝贝,爹做起事来也格外用心。坑是现成的,就是准备捉黑熊的陷阱,深浅、大小都正合适,也就不用现挖了。爹先用斧头砍来一大堆茅草、树枝,在地上铺平,然后把这人轻轻地放了上去。按照他生前的吩咐,爹先把他的衣服一件件脱掉,直到全身一丝不挂。直到这时,爹才看清他的胸前有两个洞口,暗红色的血仍在慢慢往外渗,一看就是被子弹打的。在这个位置能挨上两枪,还能跑那么远,已经不是常人所能办到的。而脱掉衣服,爹也看到,这人体格健壮,肌肉发达,尤其是小腿和胳膊上的肌肉,显得强壮有力,一看就是常年奔波生活在丛林中的人。

为了表示对死者的尊重,爹用树叶蘸了清水,细心地把他的全身擦洗干净。等做完这一切,爹就用各种树枝、树条把这人紧紧地包裹起来,外面又用柔软的藤条捆扎好,直到把他像捆扎粽子一样,捆得严严实实才罢手。唯一的遗憾是,他的眼睛仍旧大大地睁着,爹给他合了几次,都合不上,最后只好作罢。

然后爹就把他搬到先前挖好的陷阱里,放在正中间,因为四周都有树枝,所以站得住。爹用藏在草丛中之前用来挖陷阱的铁锹铲土,很快就把他埋了起来。森林里野兽多,如果过几天尸体发臭腐烂,可能会招来各种野兽刨挖,所以爹特意割来一大堆九叶草,盖在陷阱上面。这种九叶草能够发出一种浓烈的怪味,森林里多数动物都不喜欢,不会主动靠近。而且,它的这种怪味,可以很好地遮盖原来的气味,也就防止了尸体的气味飘出来,引来野兽。

爹忙活了大半个时辰,终于做完了这一切,自觉也对得起这个怪人生前的嘱托了。爹正准备收拾东西离开,忽然发现刚刚脱下来的衣服。本来这种死人衣服,不是啥吉利东西,更何况上面还血迹斑斑,污秽不堪,爹本想一把火把它们烧掉算了,但是转念一想,这人死的时候身边除了自己,再无其他人,等过几天,尸体也会腐烂,万一他的家人找来,起码这这件衣服还算是个念想。于是,爹就用一根细藤条,把他的衣服、裤子、皮靴统统包在一起,带回了家。

这就是这张牛皮卷和《拿金术》的来历之谜。

听完爹的讲述,我也为其中的离奇惊叹不已。我翻身从枕头下重新拿出那张牛皮卷,翻来覆去看了十几遍,也没看出什么道道来,首先上面密密麻麻的符号像是字,但又不是字,图案也千奇百怪,一点头绪都看不出来。

“爹,你说这个到底会是个什么东西?”我问爹。

爹若有所思地摇摇头,说:“我也猜不准,不过从那人临死之前的神态来看,这肯定是一件对他极其重要的东西。这几年来,我也一直在等着有人来找我,拿回这件东西,但五六年过去了,也一直没有人来。”

我重新把这张牛皮卷收好,说道:“既然这样,我们也先不管它了,等明天,我就带着这本《拿金术》进山,看看它到底是不是真的灵。”

爹点了点头,说:“就靠你们三个人,肯定淘不了金子,即使淘得出金子,也难以守得住,弄不好还把性命丢了,所以必须先得找一个大金帮靠着,等人手多了,淘金的本事也都学会了,再出来单干。”

我点点头,表示同意爹的意见。我接着问道:“爹,那我们该找谁靠着呢?虽然黑森林里金帮不少,但人家未必肯收我们。”

爹说:“这个我早为你们考虑好了。梨树屯王大把,和我交情不错,他的老大王天雷,就是一个大金帮的把头,现在正把盘子下在了猪头岭,听说收成还不错。我已经对王大把提过这事了,你去找天雷,他肯定会收你们。”

爹就是爹,一盘棋总是想好后面四五步才走。所以,他才能跟着爷爷闯关东,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却能很快立住脚跟,并且娶妻生子,凭借一己之力撑起一个家庭。对于一个男人来说,这也算是一种成功了。

第二天天还蒙蒙亮,我就起床了,先把从部队带回的长枪用麻布仔细包好,又装了几十颗子弹在褡裢里。收拾好这些,我就去叫石头和狗子。石头麻利地穿好了衣服,狗子却不情不愿,慢慢腾腾的样子,被石头呵斥了一句,动作才麻利了一点。看得出,狗子很听石头的,而石头,也很在乎他这个胖表弟。

说到石头的这个表弟,因为他将是我们未来闯荡黑森林的一位重要成员,所以很有必要好好介绍一下。当然了,这都是后来听他自己和石头说的。

狗子家是黑风镇往北十里榆树屯的,他祖上几代都是厨子出身,到他父亲这一代,虽然不是啥大酒楼的高师名厨,但十里八乡谁家有个红白喜事,都会请他掌厨。按照他父亲的理论,不管啥年代,都饿不着厨子,特别是在现在这种兵荒马乱的时候,当厨子才是最好的出路。

于是,等到狗子十多岁的时候,他爹就托关系把他送到了镇上的酒楼学本事。狗子从挂一个幌子的酒楼开始,先是轮着斧头给人劈了一年柴,后是又操刀帮人切了一年的菜,砍了一年的肉,两年下来还连炒菜的勺子都没有摸到。本来这也是一个厨师成长的正常道路,人家那些有点本事的名师大厨,自然不肯轻易把自己吃饭的本事教给你,都是先让你白给酒楼干两年活才会教你一招半招的。但是狗子却不乐意了,自己来了两年,连灶台都没上过,倒是练出了一手斧头功和菜刀功,可是这离自己当上四个幌酒楼厨师的理想也太远了。虽然狗子遗传了家族的血统,在炒菜上确实有些天赋,仅凭自学,几年下来,也称得上是小有进步,南北硬菜也能做得几个,但如果按照程序走下来,估计再有三年,他还不一定能够掌得上勺。

一个月前,狗子终于到了黑风镇一家叫“龙凤楼”的三幌子酒店,就在狗子准备大展拳脚的时候,酒店的大厨却生怕他翅膀硬了抢了自己的饭碗,处处压制狗子,甚至是把他当杂工使唤。狗子哪里受得了这个气啊,就去找掌柜的。可掌柜的也怕得罪了大厨,影响了自己的生意,站在了大厨的一边。这下狗子火了,找了个机会,把大厨和掌柜的狠狠地揍了一顿,黑风镇是呆不下去了,就跑去找他的表哥石头了。

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,狗子非富非贵,却能一身肥膘,白白胖胖的原因。

我们到了黑风镇,我找人磨砍狼砍钝的斧子,然后给石头和狗子每人买了一副绳索。取了上次给托铁匠给石头打的飞刀,又帮狗子弄了一把顺手的长柄斧头。

我们在街边包子铺吃饱了饭,就出了镇子,直奔猪头岭而去。

这一刻,也许我们自己还没有意识到,我们已经踏上了征服黑森林的征程,在未来几年的岁月中,我们将和以后加入我们这个队伍的人,组成一个坚固的团队,与人斗,与野兽斗,与险恶的大自然斗,直到建立起属于我们自己的黑森林秩序。

从小就在酒楼混的狗子,进了森林兴奋得不得了,见了什么都感到稀奇,问个不停。石头就耐心地给他解答,一副不厌其烦的样子。石头本来就是一个沉默寡言,不善言辞之人,能够对狗子有问必答,也算是十分难得了。

狗子手里拎着那把长柄斧头,走在最前面,边走边胡乱用斧头砍着前面的荆棘、藤蔓,感觉自己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一样。山路两边的草丛树林中,不时被狗子惊起一只野鸡,或者是一只獾子什么的,“咕咕”“吱吱”几声,就钻进森林里去了。

忽然,我们听见走在前面的狗子“哎呀”一声怪叫,接着就是大呼“救命,救命”。我和石头大吃一惊,互相看了一眼,几乎同时抽出腰里的斧头和飞刀,几步就奔了过去,狗子碰上啥要命的东西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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